办事所需资料
1、《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2、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4、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分别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车管所办理流程
第一步:到车管所、交警分局、区(市)县交警大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第二步:到缴费窗口缴费相关费用;第三步:到牌证窗口领取登记证书。
收费标准
办事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办结,对于所提交的车辆、资料、凭证有嫌疑的进入调查程序(调查嫌疑车辆、资料、凭证的时间不计入机动车登记时限)。
办事地点及咨询电话
其它说明
无
法律依据